為鼓勵業者以「重複使用」取代「一次即丟」,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提供補助措施,每縣市初期最多可申請5案,每家補助3萬元,優先以觀光旅館業、環保標章旅館、環保旅店為原則,客房、會議場所、游泳池及健身房仍在使用塑膠瓶裝水等場域,選擇合適減塑方式(如玻璃瓶裝水、增設飲水機、桶裝飲水機等方式)搭配可重複使用容器(玻璃杯、不鏽鋼、陶瓷等),請領經費需執行期間至少8個月以上並配合相關追蹤、改善情形、提供減塑成果及照片,期以公私協力、跨領域合作帶動減少塑膠瓶裝水,減少對環境的破壞與污染。
相關減少瓶裝水行動申請書可至環保局官網下載或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31日止(補助名額有限,以郵戳日期為憑,依提交順序用罄為止),可採郵寄或親送本機關地址: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澎湖縣湖西鄉大城北6-1號)許小姐06-9221778分機302。
環保局同時呼籲消費者無論業者是否提供旅宿用品,都可以將自己習慣使用的拖鞋、牙刷、牙膏等備品帶出門旅遊,實踐減塑行動來達到源頭減量,在旅遊的同時也能實踐環保,一起為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