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復源報導】澎湖縣政府農漁局今年正式公告,每年9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為馬糞海膽禁捕期,期間違規採捕依漁業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然而,相關宣導似乎仍不足,每年馬糞海膽採捕開放日即為大屠殺日,即便去年農漁局宣布人工完全養殖成功,並修法開放養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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