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惠惠報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8月上路,國防部日前預告重要軍事設施涵蓋7大類,包括軍用機場、戰備跑道、飛彈基地、軍艦、戰管雷達陣地等,軍民合用的澎湖機場也列名其中,未經軍方許可,在營外對軍營進行錄影、攝影等偵察行為,足生損害軍營安全,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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