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長呂文廷更於協調會後,召集馬警各分駐(派出)所等單位,針對本演習舉行專案勤前教育,交付員警交通疏導及人車疏散具體作為、警報臺、發電機的檢測保養,強化防情通信、警報設備及防空避難設施之整備作業等警政事宜,務期圓滿任務。
呂分局長懇切呼籲鄉親,聞警報發放後,請確實聽從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配合實施人車疏散管制,或運用手機「警政服務APP」導航進入附近貼有「防空避難設備」標誌牌處所避難;演習期間如不依憲、警或民防人員引導,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勸請鄉親配合及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