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照片判讀,疑似觀光客租用機車,直接騎上風雨走廊,其中1輛機車上還有1名女子坐在車上,另有2男1女散立在車旁,狀似在等人,初步判斷首次抵澎,不太熟悉路況,因此未妥善利用機車停車場,反而直接騎上風雨走廊,但正常應停在路旁,不用直接在風雨走廊上等人。
馬公航警所表示,要依實際狀況判定是臨時停車還是違規停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汽機車駕駛人違規臨時停車行為,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主要規範汽車與機車的違規停車行為。一般違停處新臺幣600至1200元罰鍰,
▲民眾直接將機車騎上去澎湖機場風雨走廊。(CreativeElk6240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