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區漁會提出五點訴求:
一、海上有人護漁:海巡署應提高七美西方及澎湖傳統漁場巡弋密度,建立漁民與海巡快速通報及應變機制,一旦發現可疑船舶,第一時間派艦艇前往支援,保障漁民海上作業安全。
二、違法有人查緝:尤其在24海里範圍內發現中國「三無船舶」涉嫌非法捕撈、破壞網具或掠取漁獲,在符合我國相關管轄及執法要件下,應積極登檢、蒐證;必要時依法扣留船舶,並將人船帶回調查,不能每次發現後只是驅離了事。
三、船舶能夠究責:若查證有拖毀漁民網具、掠取漁獲等情事,應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並完整保存船舶資料、航跡、影像及相關事證,讓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
四、漁民損失有人處理:中央應建立海上受害損失認定及求償機制,整合GPS、AIS、海巡蒐證影像及網具損失鑑定,協助受害漁民追償網具與漁獲損失,不能船舶處理完了,最後損失仍由漁民自行承擔。
五、海洋生態有人守護:若涉及底拖網等破壞性捕撈行為,應完整保存相關證據,並從國際海洋法、海洋環境保護及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等面向,研議後續法律及求償途徑。
澎湖區漁會強調,面對侵擾澎湖漁場、破壞漁民生計的違法船舶,政府態度必須明確:「該登檢就登檢、該扣留就扣留、該帶回就帶回;造成漁民損失,就要究責求償。」政府應成為討海人最堅強的後盾,守住澎湖漁民的生計與尊嚴,也守護世代賴以維生的海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