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分局說明,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寄發憑單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即採直撥退稅,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才能領到退稅款;第1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自今年7月31日起至9月30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除可利用各地區國稅局網站查詢退稅時程及撥付狀況外,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辦理註冊的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查調「退稅資料及退稅資料抵欠明細」,免出門就能即時掌握退稅資訊。另外特別提醒,國稅局不會通知納稅義務人去ATM進行相關操作,請民眾留意詐騙電話或簡訊,如有任何疑問可洽戶籍所在地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