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演習,請民眾聽聞警報發放,立即關閉門窗及實施避難,屆時警方將實施人車管制並引導避難,演習期間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另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旅客及接送親友應接受憲、警及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演習期間如不依憲、警或民防人員引導,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馬公分局分局長呂文廷呼籲,各機關及公民營企業演習期間務必「同步同調」,確實配合人車避難管制作為,確保演習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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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7月 12,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