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考試包含「國中畢業程度」及「國小畢業程度」2種,考生可依應考資格擇項報考,國中程度考科為: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等5科;國小程度考科為: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等4科。
蘇啟昌處長指出,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的制度,是為落實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透過自我實踐以提升社會競爭力,也更利於工作與升學需要。只要通過本次考試,縣府將發給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畢業程度同等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請考生留意相關資訊,依時報名及應考。
考試簡章110年1月18日起公告於本縣教育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