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可持稅單就近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還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另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如果超過限繳日期30天沒有繳納之案件,本局將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251、22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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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8月 22,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