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若擁有2處房地,1處已供自己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設籍居住而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另1處因尚無直系親屬或已成年子女設立戶籍,而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之情形,建議您可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1處來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地價稅,並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如遇例假日順延)前提出申請,當年即可適用,如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起才開始適用。
鄉親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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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7月 14,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