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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糞海膽9月1日起禁捕期 當日凌晨起勿採捕、持有活體帶殼海膽

【本報訊】馬糞海膽採捕進入倒數階段,9月1日零時起馬糞海膽全面進入禁捕期,縣府農漁局呼籲漁民及民眾務必遵守規定,禁捕期間不得採捕、處理、販售或持有未符規定之馬糞海膽,以免觸法。

縣府農漁局表示,8月31日是今年馬糞海膽開放採捕期的最後一天,9月1日零時起即正式進入禁捕期。因此,並非「9月1日才不能下水採捕」,而是自9月1日凌晨0時起,相關禁止規定即開始生效。民眾如於禁捕期起仍持有活體帶殼馬糞海膽,都涉及違規,請務必特別注意。違規採捕、處理、販售或持有馬糞海膽,將依《漁業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縣府強調,馬糞海膽是澎湖重要的海洋漁業資源,資源永續需要全民共同維護。9月1日零時起即進入禁捕期,請漁民朋友務必停止採捕,也請民眾不要採購、販售或持有違規馬糞海膽,切勿因一時之便觸法。

縣府也鼓勵民眾共同守護海洋資源,如發現疑似非法採捕馬糞海膽等違法情事,可即時提供相關情資。依據「澎湖縣政府獎勵檢舉非法採捕水產動植物獎金核發要點」,經查獲屬實之檢舉案件,每件可核發新臺幣1萬元獎金。檢舉及相關事項可洽縣府農漁局(06-9262620分機120、122),或撥打118海巡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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