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內容主要在提醒民眾應依照煙火產品使用說明進行施放,並選擇空曠且遠離易燃物的地點;施放時不可將煙火朝人群、車輛、建築物或其他易燃物丟擲,亦不可進行大量串接或堆疊施放;每次施放後應避免將頭靠近煙火出口,並確保燃放結束後現場不留火源,以預防火災發生,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表示,依據「澎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晚上10點至隔日7點,禁止施放特定類型的煙火,包括飛行類、爆炸音類、升空類、摔炮等,違反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若家中有未滿12歲的兒童,應由父母陪同施放,違者可處3,000元至1.5萬元罰鍰。
▲爆竹煙火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