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魏睿宏表示,漁民出海作業,每個季節都會有不同洄游魚類,網具也常常需要更換,目前中央政策雖願意放寬兼營,但申請兼營刺網需求,CT2(含)以下要取得1艘舢舨或漁筏汰建資格;CT3、CT4要取得2艘舢舨或漁筏汰建資格;CT5(含)以上要取得3艘舢舨或漁筏汰建資格。
他認為,現行刺網一張牌照至就要高達100萬,漁民如果全部魚具都要符合標準,將是一筆不小開銷。
魏睿宏建議,如果中央政府要設限、漁民花大錢、又不能辦執照,乾脆由縣府來開放網具使用,漁民每一季來向縣府承租,省去漁民牌照問題。
另針對潛水漁業嚴格限制,魏睿宏認為當初設限目的是擔心海洋物種破壞,但事實卻是對海洋捕撈傷害最小的。
魏睿宏提議,希望縣府將潛水漁業訂立地方自治條例中,讓潛水漁業鄉親留條路餬口。他說,縣府可以訂定魚目大小,嚴格要求交配期、繁殖期不得捕撈,只要濫捕或持有販賣,都依法重罰。他相信漁民朋友會很珍惜這條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