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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上路 本縣加強宣導與執法

【記者張小瑜報導】菸害防制法於3月22日正式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強化各項菸害管制措施。澎湖縣政府衛生局配合新法上路,同步在大專院校、各鄉市公私立幼兒園、托嬰中心、酒吧夜店及販賣場所等多處實施菸害稽查作業,保護民眾免於菸害危害。

衛生局局長陳淑娟提醒,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民眾不可不知:

1.禁止吸菸年齡由18歲提升至20歲。

2.任何人、任何地點都不得使用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之加熱菸。使用者最高罰1萬元;供應者最高罰25萬元;販賣者最高罰100萬元,若是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3.學校全面禁菸(擴大至大專院校)無論是否年滿20歲,皆不可以在校園使用菸品;另外,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酒吧及夜店也是全面禁菸場所!

衛生局局長陳淑娟再次提醒,電子煙對健康危害多,包括影響發育中的大腦、心血管系統和呼吸系統等,提醒有吸菸的民眾為自己、為健康、為周遭愛您的人趕緊戒菸,加入戒菸行列,請多加利用戒菸專線(0800-636363)、戒菸衛教諮詢、戒菸門診等多元戒菸管道,讓吸菸民眾早日戒菸。



△菸害防制法上路,本縣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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