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賴峰偉昨天上午邀請台電尖山發電廠長歐致誠、台電澎湖區營業處長陳慶平到縣府,「確認」台電接管離島發電的期程。
台電接管發電之後,四個離島住戶的用電,將全部依台電的收費標準收費,終結這四個離島每個月兩百元電費吃到飽的不正常現象。至於縣政府對這四個離島居民的用電,是否要予補貼,台電將不介入。
中央國營會這個月4日在台北召開「研商廢止離島供電虧損補助辦法」後的離島供電相關事宜會議。國營會、國發會、台電及能源局等單位都派員與會。澎湖縣政府則由建設處副處長王鏘魁帶同科長黃柏璋與會。
會中,王鏘魁銜賴峰偉縣長之命,表達台電董事長已經與澎湖縣政府,達成台電接管離島發電的共識,希望台電能儘速完成接管。
最後,經與會官員討論後,作出3項決議:
一、優先於東吉嶼辦理配電線路整建,並於110年9月完成,接續於111年完成發電機、配電盤等發電設施的整建。澎湖縣政府則協助台電公司完成用電戶的電表裝設,由台電接管營運。
二、花嶼及東、西嶼坪等3個離島,則於113年完成配電線路及發電設備之整建。
三、台電未接管離島發電前,每年台電補助澎湖縣政府的1000萬元部份,在各離島由台電接管發電後,相關補助金額如何適度調降,將再由台電與縣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