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之產品立即下架不得販售外,經查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雲林縣衛生局溯源處辦。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食安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購買安心蔬果選擇具有農業單位認可的CAS或產銷履歷標章,蔬果的產地來源及包裝標示清楚、使用經過安全評估及田間試驗的合法農藥,並遵守安全採收期,可有效減少蔬果農藥殘留的問題,確保食用的安全。
衛生局長蕭靜蓉提醒,除了認清標章以外,盡量選用國內當季盛產的蔬果,不僅新鮮自然,又可避免種植時的農藥污染,但如果購買沒有標示的蔬果,在烹煮之前確實的清洗乾淨!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還有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可促使農藥隨蒸氣揮散,也可減少農藥的殘留。每天選購不同種類的蔬菜至少3份與水果至少2份,使整體飲食更均衡、更健康!
檢驗結果可於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官網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