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與相關單位多次會議討論研擬後,重新訂定相關規範,爰於109年6月30日發布之「澎湖縣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展演實施要點」(原「澎湖縣街頭藝人表演實施要點」廢止適用),特於109年9月9日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王局長國裕主持召開本縣街頭藝人109年第1次說明會,邀集本縣街頭藝人前來,期透過會議搭起本縣街頭藝人良性溝通橋樑。會議交流時間,街頭藝人踴躍發言,詢問換證頻率、展演場地建議找尋本縣適合場域不定期辦理街頭藝人市集,讓街頭藝人有專屬空間展演,另馬公市街道音量標準建議放寬條件等問題,文化局表示,問題仍需與管理權屬單位進行討論,將於會後邀請有關單位研究,祈打造雙贏的展演環境。
文化局表示,109年度新增辦理的項目包括文化部本縣街頭藝人iCulture網頁開站、展演場地申請單一窗口、新訂街頭藝人展演要點(本縣街藝證核發方式、獎勵制度、查核小組、作業規範)、統一換證、展演場地每年檢視修正、新增展演空間地點、建立場地抽籤制、109年新增展演專區及教育訓練等,新增改革部份尚需大家共同遵守執行。
另109年度澎湖縣街頭藝人徵選活動報名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30日止,徵選日期為11月21日至22日,歡迎有意一展長才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並提醒持有108年以前核發「澎湖縣街頭藝人展演許可證」之街頭藝人提送換證申請,受理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30日止。
有關徵選、換證等相關表單文化局已將相關資訊放置本縣文化局網站-展演社造-街頭藝人及文化部i Culture共構平台-澎湖縣街頭藝人網站,開放街頭藝人朋友們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