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菸品容器之健康警示圖”於109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澎湖縣政府衛生局蕭靜蓉局長特別提醒:請菸品販售業者注意於施行日起舊式包裝菸品不得再販賣給消費者。倘若發現違規菸品仍在市場流通者,除了依菸害防制法第6條第二項及第24條第二項規定,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7/1起菸品容器之健康警示圖換新包裝
星期三, 6月 24,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
新制“菸品容器之健康警示圖”於109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澎湖縣政府衛生局蕭靜蓉局長特別提醒:請菸品販售業者注意於施行日起舊式包裝菸品不得再販賣給消費者。倘若發現違規菸品仍在市場流通者,除了依菸害防制法第6條第二項及第24條第二項規定,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