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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無籍船筏合法化宣導說明會 釋出善意

【記者鄭家瑜報導】本縣「無籍船筏輔導合法化」已列為澎湖縣政府重大縣政,25日下午2時由交通部航港局郭局長主持第1場(馬公市)說明會,縣府由工務處長蔡有忠、農漁局陳晶卉局長出席,立委楊曜辦公室主任、歐中慨議員、陳慧玲議員、第七岸巡隊楊東晃主任、馬公市公所林寶伶主秘與會,藉由此次說明會告知民眾專案之優惠,為民眾福利釋出善意,希望澎湖縣所有船舶都能瞭解合法化,以維護民眾出海安全。

專案優惠如下:

一、申請對象:澎湖縣政府列冊之無籍船筏主。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申請文件:委託書、無籍船船主身分證影本及印鑑證明。

四、驗證機構費用:

總長5米以下驗證機構費用為28,950元;總長5米-7米驗證機構費用為37,720元;總長7米以上驗證機構費用為58,000元。(由中國驗船中心提供)。

五、申請流程步驟:

1.籍船船主108.12.31前於航港局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臺(MTNet)現上申請。

2.確認是否屬澎湖縣政府列冊。

3.送交委託書、船主身分證影本、印鑑證明。

4.驗證機構辦理遊艇驗證。

5.無籍船取得自用遊艇證書。

六、聯絡窗口:

航港局船舶組:李技士02-89788095

航港局船舶組航務中心:魏專員06-9248078

除上述航港局公布之專案外,澎湖縣政府亦因應地方需求對筏具及推進動力12千瓦以下非漁業之小船部分,由農漁局研擬「澎湖縣休閒筏(載)具管理辦法草案」(名稱暫定)納管,訂定相關申請流程、使用區域、安全設備及航行安全等規定,提升本縣海上休閒載具之選擇性,為民眾把關海上活動之安全。

餘下說明會場次/時間:(敬請民眾踴躍參加)

第2場:湖西鄉(湖西鄉公所2樓禮堂)、時間:9/26(周四)上午10:00

第3場:白沙鄉(赤崁社區活動中心)、時間9/26(周四) 下午02:00

第4場:西嶼鄉(西嶼鄉公所2樓活動會議室)、時間: 9/27(周五)上午10:00

第5場:望安鄉(西安社區活動)、時間:9/30(周一)上午10:00

第6場七美鄉(老人文康活動中心)、時間:9/30(周一)下午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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