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鮑兩員隨後與社會處社工再次前往陳姓民眾住處關心,發現陳民並未在住處內,為防止其發生意外,警方遂撥打電話聯繫,然而,陳民並不願透露其身在何處,經警方耐心安撫情緒,陳民始告知其與友人在馬公港區附近碼頭,員警與社工最後在碼頭附近修船廠發現陳姓民眾與友人,警方與社工在旁持續予以關懷、開導,確定陳民並無輕生念頭及行為,後續交由社會處社工陪伴、關心。陳民對於社工及警方關懷之舉,深表感謝之意。
顏、鮑兩員自接獲報案後,便積極介入關懷及案情追蹤,與社會處社工共同努力及時防止民眾輕生,充分展現警察為人民褓姆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