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特別提醒,繼承之車輛不再使用,如欲移轉給他人,請務必辦妥過戶登記,日後若發生違規情事,才能明確劃分責任歸屬;如要報廢,也要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繳回牌照,以免車牌外流違規遭罰。
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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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時事新聞 繼承人未辦理車輛過戶登記、未拋棄繼承 所有繼承人應共同負擔該車輛之應納稅捐及罰鍰
星期六, 7月 20, 2019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