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長候選人陳大松競選總部指出,所有候選人都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停止所有競選廣告,澎湖時報6版還刊登賴峰偉的半版競選廣告,因此正式向選委會提出抗議與檢舉。
賴峰偉競選總部聲明指出,事前有通知投票當天要撤下所有平面與網路廣告,對於還刊出的競選廣告,經了解是報社美編疏漏未撤下,很抱歉造成困擾。
陳光復競選總部發言人郁國麟則表示,對此事不予評論。
澎湖選舉委員會表示,依選罷法規定,投票日還刊登候選人競選廣告,已觸犯選罷法規定,委刊人與報紙都將被裁罰。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規定,委託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廣告、………,違反第56條第2款規定者,依第5項規定,處罰委託人及受託人,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選委會將依程序提交監察小組會議審議後再提送委員會議決議。
△賴峰偉競選總部聲明事前有通知投票當天要撤下所有平面與網路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