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山則指出,鄉親碰到問題,都希望可以順利解決問題,但實則不然,官員面對不公不義之事,多墨守成規、怠忽職守,無視百姓一而再的陳情,就算官員沒能力解決,仍享有公部門鐵飯碗保障,可以繼續上班領薪水,完全無法感受百姓有冤無處可申的痛處。他直言,唯有民意代表才能夠感受到「苦民所苦」這句話的真諦,當服務不好時沒選票,遇到民眾陳情還要想辦法跟顢頇官僚鬥智拚法規。
陳海山說,前寮里民71年間無償提供個人土地供社區興建活動中心,日前新建活動中心落成後,市公所逐將舊中心土地還給該名鄉親,並請縣府財政處核可該筆原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為一般農牧用地中的甲種建地,沒想到卻被財政處依法打回票。
陳海山指出,全案因早期土地編定不完善,讓該筆私有土地的地目從一般農牧用地被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造成土地從此不得隨意利用或買賣,但目前舊中心早已失去民眾集會功能,應回歸原地目卻沒有,面對這種不公不義事情,縣府不幫忙解套,反倒緊咬條文不放,放任鄉親權益受損,而相關爭議也不止這一件,先前案山土地也是類似問題,官員一碰到事情就選擇逃避,或說是圖利,根本無誠意幫人民解決問題。
最後陳光復則當場指派秘書長胡流宗全權主導,了解法律層面該如何解套,盡快幫助民眾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