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處表示,自114年7月11日起,入境旅客及離島免稅購物的酒類免稅額度統一為每人每次1.5公升(不限瓶數)。年滿18歲旅客可依規定攜帶;菸品部分,年滿20歲者每人每次以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三擇一為限,或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200支。另離島免稅菸酒每年購買次數以12次為限。
財政處提醒民眾購買及攜帶菸酒應遵守相關規定,切勿購買或販售來源不明之菸酒。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販售私菸酒可處3萬元至50萬元罰鍰;查獲物現值超過50萬元者,最高可處600萬元罰鍰,切勿因小失大。
如發現違法菸酒情事,歡迎踴躍檢舉,澎湖縣政府菸酒檢舉專線:06-926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