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脫序行為並非首次發生,今年有一名身穿白衣短褲的男子,手腳並用沿著圓弧拱門往上爬,隨後坐在高處對鏡頭得意比YA。2023 年 9 月4名男遊客透過鄰近一樓高建築物,違規爬上通梁段大橋頭拱門平台上擺姿勢拍照,經白沙警方勸導結束鬧劇。2019 年 4 月亦有男遊客爬上澎湖跨海大橋拱門,用手臂圈愛心拍照。
文化局對此類不當行為予以嚴正譴責,並呼籲遊客尊重文化資產,切勿任意攀爬或破壞。
文化局強調,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6條規定,毀損歷史建築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文化資產一旦遭受破壞,有些傷害將難以回復。
▲遊客攀爬澎湖跨海大橋拱門。(截自脆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