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再次重申,請所有犬隻飼主善盡管理責任,切勿放養。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攜帶犬隻外出時,應由年滿7歲以上且具有控制能力之人伴同,並依規定使用牽繩、箱籠、推車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若犬隻具有攻擊性,必要時應配戴防咬口罩,以保障犬隻及民眾安全,避免因疏於管理而受罰。
此外也呼籲民眾切勿以廚餘或其他食物長期餵養流浪犬,容易誘發流浪犬隻在固定地點聚集、霸佔地盤,甚至衍生追逐路人、滋事傷人的危險,影響社區安全與環境衛生。唯有飼主落實責任飼養、民眾支持認養及絕育措施,共同配合流浪動物管理政策,才能有效減少流浪犬數量,營造人與動物和諧共處、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
縣府提醒民眾,若於戶外遇見流浪犬群,應保持冷靜,避免奔跑、挑釁或直視犬隻,可緩慢後退並保持安全距離。如犬隻有攻擊行為,可利用包包、外套、雨傘等隨身物品作為阻隔,保護自身安全;若不慎遭犬隻咬傷,應儘速就醫,並依醫囑完成後續治療。
針對目前已掌握的「流浪犬遊蕩熱區」,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已全面拉高管制強度,採取「日夜密集巡檢」的雙管齊下策略:日間熱區巡查: 每日派員於各流浪犬出沒熱點設置、檢查誘捕籠,進行預防性捕捉與管理。鑑於部分遊蕩犬隻具有高度警覺性、且多於夜間成群活動,防治所特別調配人力,每週安排夜間專案熱區巡察。稽查人員將針對流浪犬出沒情形進行監控,並伺機使用吹箭麻醉捕捉,以提升抓捕成效。
維護社區安全需要官民攜手合作。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請飼主務必管束好自家愛犬,別因為自己失責,讓牠們背上黑鍋,外出時更應妥善控制犬隻,避免發生追逐行人、追車或咬傷他人等意外。民眾亦應配合「不餵養、不干擾」原則。若發現具攻擊性之流浪犬隻,請立即向防治所通報(電話:9212839),將派員前往處置,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還給縣民一個安心行走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