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聯展主題不拘,邀請藝術家以多元自由方式展現創作風貌。作品類別包含平面類(西方媒材、東方媒材、書法、攝影、平面設計等)及立體造型及裝置藝術等類別(規格請參閱簡章) ,每人參展以1件或1組(不分類)作品為衡量;澎湖縣美術家聯展參加對象為年滿18歲,出生、設籍本縣或曾為本縣進行藝術創作者。
送件方式分為邀請展(具簡章所列條件之一者)及徵件展(個人申請並須評審),收件時間部分,「徵件展」自115年7月13日(一)至7月31日(五)止;「邀請展」自115年7月27日(一)至8月9日(日)止。作品請寄至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收,或親送文化局中興畫廊;郵寄者建議以掛號寄送,並以郵戳為憑,以免遺失。
本次展覽預定於115年9月4日(五)至9月20日(日)於澎湖縣政府文化局中興畫廊展出,並訂於115年9月5日(六)上午10時辦理開幕,展出作品將一律編輯入當年度澎湖縣美術家聯展畫冊,期透過年度聯展持續累積澎湖藝術創作能量,展現地方美學涵養與藝術交流成果。
本簡章可於文化局網站(https://www.phhcc.gov.tw/)/各項表單下載查詢運用,或洽詢本活動承辦人展演藝術科許先生,電話:9261141分機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