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開4項考試地點分別為(一)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設臺北考區。(二)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設臺北考區。(三)民航人員考試設臺北考區。(四)原住民族考試設臺北、南投、屏東、花蓮及臺東5考區舉行。另四等考試法警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於臺北考區舉行。
本4項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收件截止日期為115年6月5日(星期五)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有關考試各類科之考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應考須知,應考人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