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即便是違章房屋也不例外。太陽光電板為吸收太陽光線並轉化為電能之機器設備,其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有限且有別於一般棚架,如未於太陽光電板上方或下方舖設其他頂蓋,則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
稅務局提醒民眾,太陽光電板架設於屋頂鐵皮時,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房屋所在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轉226、250及25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