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36隻名貴小貓,是從中國大陸走私到澎湖,準備再轉到台灣出售牟利。被查獲之後,按照法定程序,植入晶片,並注射疫苗,但最後還是被查扣沒入。
全案是一名在屏東南州鄉經營咖啡店的吳姓被告,和高雄鳳山的孫姓男子,合夥經營寵物店,認為從大陸走私名貴貓隻來台販售,有很高的利潤可圖。
吳某因而出資80萬元,從大陸走私36隻名貴小貓,由廈門走私到澎湖青螺沙灘,再由共犯李某駕車載運貓隻,前往許姓共犯位於湖西鄉住處安置。
接著,走私集團意圖夾帶貓隻轉到台灣,卻被尖山安檢所查獲。經補打疫苗及植入晶片,而由海巡署澎湖查緝隊查扣。
這36名貴小貓,後來被依違法走私物品,處以安樂死。四名被告,日前也被起訴。
本案貓兒無辜,被當作私貨處置銷毀,實在太過殘忍。雖然依法有據,但作法未免過於僵化,拘泥冷冰冰的法條,將小生命集體處死,令人於心不忍。
既然這36隻名貴貓隻,都已植入晶片,並注射疫苗,不妨交由縣府或動物保護團體,公開讓愛貓人士認養,這樣不是更兩全其美?
把這批有生命的可愛小貓,當作私貨銷毀,處以安樂死,豈有人道可言?唉,作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