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海山表示,早期政府把民眾土地編定為公共設施用地,但50、60年過去,政府放著這些土地不能開發、也不拿出錢收購,導致民眾不能使用、也賣不出去,長期被政府吃豆腐;他認為,過去有多數政府有意施作,民眾反對案例,引起不必要紛爭,但前幾年他也接到陳情,民眾主動願意把土地讓政府徵收做道路,希望縣府早日完成徵收,但時間一年一年過,縣府還是沒有任何作為。
陳海山詢問縣府目前財政狀況,財政處長表示,澎湖現在沒有長短債,但有像基金借調約10餘億元,年約1000萬餘利息。
陳海山認為,過去政府總以財政困難放著不做,老百姓求助無門,現在縣府宣揚理財有成,他呼籲縣府如果確實有道路需求,應該趁早把有意願的土地先行徵收,否則每年土地價值都在飆漲,現在不徵收,過幾年地價又翻了幾倍,這每多付出的任何一塊錢都是老百姓辛苦納稅錢。
陳海山說,這塊土地民眾再三陳情希望縣府徵收,過去縣府喊話說要跟中央爭取,提到中央去又說補助徵收有圖利嫌疑,如果真如中央所說,官員議員為民眾做的每件事都是圖利嗎,今天市政府限制了土地使用,如果開放讓民眾自行開發反而能獲取更高價值。
陳海山質疑中央說法狗屁不通,政府徵收都有規定,公務員也依法行政,今天如果是價值10萬的土地,要求縣府給30萬,這才叫圖利,但民眾要的只是你按照規矩徵收,一且依法行政,公務員也不會無緣無故就亂給錢,整個案子沒有犯法也沒有圖利,只是民眾不想遙遙無期等下去。
陳海山希望財政處長能審慎思考,這條道路已有工務處提報新闢計畫,也列為縣長第一優先開闢道路,如今縣長理財有方,澎湖財政改善,民眾有意願釋出土地,縣府可以考量分年徵收。
他認為,如果縣府有能力逐年規劃來徵收土地、開闢道路,大家自然會肯定縣府理財有成,但如果這一點錢都不敢花,惟有縣府想花錢才有錢,民意代表提議就喊財政拮据,那議員審查預算時又何必支持縣府提案,豈不是證明公帑亂花。
他強調,這個議題處長可以帶回跟縣長討論,後續總質詢他也會跟陳光復直球對決,如果縣府不願意做,也可以直接說明,別讓民眾苦等答案,他也會要求縣府放棄原公共設施編訂,讓地主可以自由使用土地,反倒這樣做民眾還能獲得更高發展利益。
▲陳海山議員質詢公保地苦等政府徵收。(李復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