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表示,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僅為暫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下次土地移轉給第3人時,須以配偶第1次取得時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計算土地漲價倍數,屆時可能適用較高稅率,稅額因而較多。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注意,配偶間移轉土地,仍應仔細評估,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對土地增值稅課稅有任何問題,請多加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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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5月 02, 2025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