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加強向廟方人員宣導於民俗節慶或廟會活動如需施放爆竹煙火,請使用貼有合格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並依產品使用說明進行施放,施放前應妥善考量風向、風力之影響;在施放現場配置滅火器或水桶,可第一時間進行初期滅火應變措施以維公共安全,車輛行進中請勿沿途施放煙火,以免造成危害,如施放專業煙火,應提早向地方政府申請許可,並由合格專業人員施放,以免受罰。另也提醒家中如有未滿12歲之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由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違反者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亦嚴禁兒童施放升空類、飛行類、摔炮類一般爆竹煙火,以免致災發生憾事。
消防局表示,民眾應選擇購買經過認證且有合格標示的一般爆竹煙火,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未經檢驗的產品,且爆竹煙火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施放有著一定程度風險,心誠則靈,籲請民眾適度減量施放爆竹煙火或以爆竹音效取代實際燃放,減少致災風險之餘也能兼顧環保,又能維持喜慶熱鬧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