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不動產價值計算,應以協議書成立時之價值為準,而非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價值。若遺產中有其他非屬不動產之財產分割部分或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因無法向物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則不需繳納印花稅。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稅務局0800-692000免費電話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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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月 07, 2025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