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營造業申報淨值 將於7月31日截止受理申報

【本報訊】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規定,營造業者應在每年6月1日到7月31日間,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前一年或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申報書或經會計師簽證資產負債表,向登記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並再次宣導營造業依營造業評鑑辦法之附件 2 「營造業評鑑認定基準表」認定基準第 5 點定未達前4 款規定條件或於申請評鑑之日 年度前2年均未申報淨值者,列為「第三級綜合營造業」、營造業法第 44 條第 2 項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承攬。

澎湖縣政府提醒營造業者,及早自行檢視公司財務狀況,應妥為控管承攬總額,以避免承攬工程或申報淨值時有違反營造業法第23條,於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20倍之規定;若營造業申報淨值為零或負者,請先辦理增資,在辦理淨值申報,以符合相關規定。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