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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檢查自6月起展開 如有短、漏繳情形請儘速補繳以免受罰

【本報訊】113年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已自本年6月開始進行至11月止,為避免業者書立之各項應稅憑證未依規定貼繳印花稅,請業者自行檢視如有短、漏繳情形,應儘速補貼或補繳,以免查獲受罰。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每年會選查不同的行業類別辦理印花稅檢查。依印花稅法規定,應納印花稅憑證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該等憑證在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即應貼足印花稅票,如果未貼或貼用不足經查獲者,除補徵本稅外,還要按漏稅額處5至15倍罰鍰;若將已註銷印花稅票揭下重用,將處20至30倍之罰鍰,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查獲補稅受罰。為簡化稽徵程序及落實環保,電子形式契據受檢時可提供電子檔案供核,免再列印紙本。

稅務局為便利納稅人繳納印花稅,提供彙總繳納及開立印花稅繳款書網路申報服務,納稅人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健保卡及行動自然人等電子憑證或申請帳號核准後,即可在線上自行申報及列印繳款書,就近至代收稅款處或便利超商繳納,避免因印花稅票貼用錯誤或銷花不合規定而受罰,歡迎納稅人多加利用。

民眾如對印花稅繳納方式、網路帳號申請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6-9279151轉260或0800-69200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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