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自動照相貼紙機(俗稱大頭貼)非屬娛樂稅法第二條課徵之範圍,免徵娛樂稅。但商家除擺設「大頭貼」外,併設置之投幣式電玩遊戲設備及夾娃娃機等機動娛樂設備者,係屬於「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娛樂稅課徵範圍,應按每台每月查定營業額標準計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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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7月 08, 2024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