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揭獎章分公教人員、非公教人員二類。分別請頒,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所定之優秀人才推薦,就主辦完成重大公共工程人員優予考量推薦,請各機關學校、技師公會、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踴躍推薦優秀人才請頒。
有意願之各機關單位與團體,可填具請頒公共工程專業獎章事實表一式二份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由推薦機關、團體查填最近三年有無發生工安事件或違背工程倫理等情事,向行政院公共工程會推薦,相關詳細資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首頁/公告事項查詢及下載。(https://www.p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