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營建法規知多少 維護環境不可少

【本報訊】今年的澎湖花火節已於5月2日熱烈展開,同時也會帶來非常多的觀光客到澎湖遊玩,環保局為提高旅遊品質及維護安全的澎湖觀光環境,針對旅遊景點週遭營建工地的加強稽查管制工作,環保局也呼籲縣內營建工地業主及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期間,必須要有完善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以維護環境的整潔。

環保局為了讓營建業者及承包商瞭解在營建工程新修正的「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於113年5月7日下午2時,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內容暨噪音污染防制說明會,邀請營建業主、承包商、載重車服務協會及營造業職業工會等45位來賓與會,共同為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而努力,主要針對新修正內容如擴大第一級營建工程管制對象、提高防制比率、新增一定規模工程須設置監測儀錶及攝影監視系統(CCTV)及砂石車輛污染防制措施說明。特別是營建工地內常會有大型砂石車輛出入,當載運砂石土方離開工地時,務必要將貨箱上的防塵網覆蓋上,避免在運送過程中,因行駛的路面顛簸震動或風大而產生砂塵飛揚,導致沙土掉落路面,影響過路行人或觀光客用路上的安全,降低民眾對於營建工地的污染陳情。

藉由此次法規說明座談會,期使縣內營建業者及承包商都能建立良好的空氣污染防制觀念,若未依規定設置營建工地污染防制措施,將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公私場所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如對營建工程或法規有任何問題,可撥打環保局專線06-9221778轉120洽詢。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