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手法
竊盜案件犯罪手法,以趁人不備77件最多,侵入行竊41件次之,經分析犯罪手法多發生於道路、超商或住宅等處所,一般民眾疏於防備,且依分析14-16時段為發生高峰,住家無人時行竊風險較低。
二、發生時段
竊盜案件發生時段,以14-16時發生27件最多,12-14時20件次之,較111年同期同時段發生數增加,經分析多為市場周邊及超商竊盜案件,研判12-14時、14-16時為一般民眾外出採買及上班時段,無人在家,易為竊賊侵入行竊;14-16時段發生之竊盜案件以商店較多,適值用膳時段,店家戒心降低及民眾疏於防範,竊嫌較有可趁之機
三、竊賊喜歡的住宅對象
(一)鄰居間不常往來,關係不密切,且無管理員、巡警、或守望相助組織的住宅區。
(二)長時間全家外出,白天不在家,作息十分規律的家庭。
(三)裝設豪華氣派的高級住宅或公寓。
(四)貪圖一時方便,粗心大意,門窗未加上鎖的住宅、公寓。
(五)鄰居正在建築中,搭有竹(鐵)架的住宅。
(六)黃昏後仍無燈光的住宅。
四、竊賊最感頭痛的住宅防竊設備
(一)設有電子預警裝置,有訓練的狼犬、名貴複雜的門鎖,以及堅固牢靠的鐵門窗。
(二)有附加裝置的大門、窗戶,同時又有多重鎖具的門窗。
(三)由信譽良好的保全公司保險的房屋。
(四)將家中貴重物品寄存保險公司,無物可偷的住宅。
五、防竊作為
(一)一般住宅防竊:外出時或每夜睡前,一定要檢查門窗並上鎖,貴重物品不可放置明顯處,並應做上暗號拍照存證。防竊設備應經常檢修並加裝門窗防竊裝置,如需外出或遠行時,佈置成像有人在家情形,失竊後不可因價值少或無信心追回而不報案。
(二) 外出時的防竊:避免讓人知道是全家外出,平時全家外出而無人時,晚間打開電燈,避免將鑰匙藏在門框上,花盆下,窗簾用以防止竊賊窺視屋內情形,如社區有巡守人員請代為關照。切忌在門上張貼「主人外出……x日回來」等字樣的通告,貴重物品應寄放銀行保險箱,或暫時化整為零散放在安全隱密的地方。
「家」是每個人心中的避風港,如果回到這個避風港必須提心弔膽,深恐衣櫥內或是門板後躲著小偷,沒有安全感,那就喪失「家」的意義,然而居家安全並非單靠警察的力量,終究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如何喚起全民意識覺醒,共同參與打擊犯罪才是上策,如果每個民眾都具有危機意識,做好個人居家防竊措施,並且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與社區鄰里、警察機關充分合作,相信竊盜案件絕對可以大幅降低。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 撰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