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為了鼓勵企業提供更多工作機會給45歲以上的中高齡失業勞工,雇主只要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的中高齡者,每僱用1名每月分別發給雇主「僱用獎助」1.3萬元(中高齡者)、1.5萬元(高齡者),最長12個月。雇主除了可以補充人力、找到合適的員工,也因為提供中高齡者工作機會而獲得補助、減輕負擔。
另外,雇主有人力需求除聘僱中高齡者失業勞工有獎勵,也可以選擇繼續僱用原事業單位內屆齡65歲的在職勞工,於繼續僱用期間滿6個月,自僱用第1個月起,依人數每人每月補助雇主1.3萬元且一次發給6個月的「繼續僱用補助」;第7個月起每月補助提高至1.5萬元,按季核發補助12個月,前後共可補助18個月。
發展署說,不僅雇主留用已有技術的勞工,也讓有豐富工作經驗及人生智慧的狀世代勞工,可以在職場繼續發揮所長,發展署鼓勵雇主在各行各業缺工搶人才之際,可以多多活化運用人力資源,就不愁沒人力!
此外,發展署為協助有意願重回職場再就業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同時協助疫後缺工產業人力補實,自112年5月起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其中針對4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只要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至旅宿業、餐飲業與航空站地勤業等3大疫後缺工產業的專案職缺就業,除了領薪水,還可以領專案缺工就業獎勵,每人每月1萬元,特定地區還會每月再加碼3,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
發展署提醒雇主可以到「台灣就業通」刊登求才職缺;4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朋友們,則可踴躍投入旅宿業、餐飲業及航空站地勤業等專案缺工職缺。相關獎勵措施可分別查詢發展署官網的僱用獎助、繼續僱用補助、以及專案缺工就業獎勵,也可就近洽詢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