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山說,科技執法主要目的是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養成用路人良好的駕駛習慣及守法觀念,並非懲罰老百姓,但警方做法應該是民眾違法後在幾日內告發,才能達到警示作用,而不是拖了一段時間,讓民眾產生誤解,再才來懲罰老百姓荷包。
他指出,民眾絕對不會跟荷包過不去,例如這名向他投訴民眾,一連收到8張罰單,就是因為一開始不清楚自己有沒有違規,但隔一段時間都沒收到罰單,就會誤會沒有違法,這些科技執法路段又是大路口,很多民眾每天多次往來,結果一個月後收到8張罰單,情何以堪。
陳海山說,很多民眾包括他自己,經過闖紅燈執法路口都膽戰心驚,當綠燈轉黃燈後,有人認為能衝過去、有些人反映來不急停車,轉紅燈時車頭壓在線上,到底罰還是不罰、民眾要過路口還是不過,如果民眾不懂交通規則被開單,警方並沒有錯,但每天都有人在這個路口壓線、或是加速搶黃燈,警方應該加速開罰,才能達到警示作用,這樣民眾自然會明白不能闖紅燈。
陳海山說,他也詢問這名連收8張罰單民眾,為甚麼要違規,但對方也不清楚到底哪裡犯錯;陳海山強調,他不是也不會要求警察不能取締開罰,這樣就不是科技執法用意,但罰單不是最終目地,而是呼籲民眾要遵守交通規則,他希望警方應該加速作業,讓民眾在幾日內收到罰單,這樣才能達到真正警示作用。
蘇陳綉色表示,科技執法路口膽戰心驚,他也身有所感,他希望警方能比照市區路口增設倒數秒數,讓民眾可以清楚判斷是否該停車,也避免意外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