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規定,非公務機關未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者,由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爰籲請交友服務業者注意,並配合落實依相關規定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報請備查,以免受罰。
另鑑於非公務機關所持有之個人資料外洩事件頻傳,不僅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關注,遭外洩之個資亦容易遭不法集團不當使用,為提升交友服務業者之個資保護意識,內政部製作交友服務個人資料保護宣導文宣,提供交友服務業者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