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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 114年1月1日上路

【本報訊】環境部(前環保署)112年7月17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進行規範,規範內容包含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改為提供大瓶裝壁掛式沐浴用品;另為了鼓勵消費者自備,不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如果忘了自行準備或臨時住宿時,有需求仍可以向業者洽取。縣府旅遊處提醒各旅宿業,該規範公告後,將於1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目前仍有時間整備及消化現有庫存,請各旅宿業妥善規劃相關措施以為因應。

環境部表示,過去旅宿業常使用的小包裝旅宿用品,包含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等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容易造成大量的廢棄物,希望透過「以大代小」、「鼓勵自備」,來達到源頭減量,在旅遊的同時也能實踐環保。環境部預估,公告生效後一年可減少4.6億以上的小瓶裝旅宿用品用量,減少重量約2,100公噸,相當於一年可減碳2,500公噸,小瓶容器更換為大瓶容器,整體塑膠使用量約減少30%。並再次強調,距離法規正式生效前還有一年多的緩衝期,提醒業者可以趕緊調整服務模式、逐步轉型。

環境部表示該規範對於旅宿用品並非完全禁用,而是透過消費及服務,達到觀光娛樂及環保兼具的永續旅遊,一次性備品的減量並不會影響飯店的服務品質。後續交通部觀光局將配合調整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評鑑規定,環境部也將協同觀光局、旅宿業相關公會代表等,共同加強對國內外消費者宣傳永續旅遊,響應全民綠生活,對環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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