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處表示,基於照顧縣內各校身心障礙學童之權益,教育處邀集專家召開特教助理人員審查會議,依據共同的審定原則核予各國中小聘用兼任特教助理人員之人數及時數。各校於學期開始前以書面向教育處提出申請,並由會議委員依書面資料參考各校及學童實際情況、師生比等資料,依小學低年級(一、二)、中年級(三、四)、高年級(五、六)、幼兒園、國中,及集中式特教班等不同需求狀況,核定予各校聘用人數及時數。
教育處表示,特教助理人員為受聘於本縣各國中小校內的非正式學校編制人員,主要工作為協助各身心障礙學童於上課課程時間專心學習,並於課間時間協助維持身心障礙學童與同儕群體間之互動及學習。
教育處表示,112學年第1學期審查特教教師助理員鐘點時數需求增加,總時數暴增1萬3,000小時,加上基本工資時薪從176元調增為200元,總經費暴增,超過教育部整年補助經費,教育處為支應教師助理員經費需求,在縣長陳光復支持下自籌經費滿足教學現場實際需求。
教育處指出,此次教助員鐘點時數審查依據實際需求核給,並恢復過去往例常態,並非嚴苛,在有限預算下,不浮濫且兼顧學生需求,如學校有特殊需求可再另行報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