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戰進入短兵相接階段,千奇百怪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馬公市第一選區市民代表候選人謝佑康,陪同藍姓民眾,出面控訴現任市民代表呂蕙羽家族的大型狗狗,咬傷藍姓民眾的小狗。
呂蕙羽解釋說,這是之前的事。飼主是她母親,狗咬狗當時她並不在現場,不清楚事發經過。但按照藍姓民眾提出的醫藥費及營養費,已經包了六千元紅包,事後也為狗狗戴上口罩。
這樁狗咬狗加入選戰事件,持平來說,完全屬於民事糾紛。而且事過境遷,事後成為選戰的工具,雖然有趣,但不值得鼓勵。
為民服務固然是民意代表的責任之一,但民眾兩造雙方的狗狗傷害糾紛,似乎不是屬於市政的問政範圍,如果無法達成和解,最後只能訴諸法院金錢賠償。
通常,選舉的水平,會隨著選舉的層次而遞減。台灣的選舉,連總統大選都會出現一些抹黑、栽贓、威嚇、欺騙、攻擊的手段,更遑論鄉鎮市級的公職選舉。
民主選舉已從正面的政見,逐漸淪為負面的攻訐。從我怎麼好,當選後要如何做事?到對方怎麼不好,當選後更會如何不好?這種現象,選民也早已見怪不怪。
新聞學開宗明義第一句話說:狗咬狗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澎湖這件狗咬狗的芝麻綠豆民事糾紛,會成為新聞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