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長在文中幽默的描述道,「好朋友都知道,我太愛大海,不過即使我這麼熱愛,跟大海打交道有時候還是加減會遇到一點狀況;前陣子被魟魚刺到了腳底,還好有馬上急診就醫(被魟魚刺傷的時候,我想起澳洲的「鱷魚先生」Steve Irwin,所以不敢大意;真的很感謝辛苦的醫師與護理師精心照料),才沒有造成更大的危害,只是比較尷尬,一些重要場合也只能穿拖鞋上場」。
俗諺「一魟二虎三沙毛」,說明魟魚尾巴的毒刺具神經毒,被刺傷最嚴重可能導致休克、致命。盧長在說,魟魚在刺傷人之後,毒刺會斷掉,所以毒刺可能留在人體內,由於魟魚的毒刺具有鋸齒狀的倒鉤,所以刺入人體後不易清理掉(在熱帶地區的魟魚毒刺甚至可長達37公分),除了毒性可以造成患者傷害之外,毒刺本身就可以造成嚴重、甚至致命的穿刺傷害。
「每一種魟魚都有毒,魟魚是軟骨魚類,尾巴的背側長有一根毒刺,形狀就像一條鞭子,魟的尾巴很靈活,可向任何方向抽擊,尾巴的毒刺在扎進攻擊物時,會將毒液同步注入(魟魚的尾巴是極毒的致命武器,被刺到除了會有嘔吐、痙攣、呼吸困難等症狀,更可能一命嗚呼)」盧長在根據自身經驗,提供相關敘述。
盧長在特別提醒從事水域活動的民眾,如果不小心遭到有毒魚類刺傷,應立即浸泡40到45度的溫水,先破壞其毒性成份,再就醫進行清創、注射破傷風,以免傷口感染惡化。浸泡時間並無限制,最好可間隔浸泡,以防止燙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