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依法查辦的話,不只海管處、教育部和縣府農漁局,澎湖地檢署更是偵辦的主體。
前幾天,在澎湖鋤頭嶼西方0.8海域,有六名潛水客漂流,被路過運補海巡物資的船隻救起。被眼尖的海巡人員發現,潛水客網袋有魚獲,立刻拍照存證。
海巡人員對這件人贓俱獲的盜捕案,發現並非是單純潛水落海的案子,最後爆出案外案。
接著,又發現載送這六名違法的潛水客,在列入國家級海域,盜捕珊瑚礁珍貴魚類的運送船隻,居然是國家級澎湖科技大學所有的「海洋二號」船隻。一件漂流海中獲救案子,居然連環爆出案外案。
事發後,澎科大極力撇清關係,說與他們無關。潛水教練辯稱,因不諳法令,才會徒手捕捉禁捕的魚獲,願意繳交罰金。
海管處說,要究責。海巡則移送縣府農漁局裁罰。不過,海巡人員也將全案報請澎湖地檢署偵辦。
事實上,假藉潛水為名,長期違法在禁捕海域,捕撈高經濟魚獲販售圖利,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有關單位,不只閉一隻眼,而是雙眼緊閉,不予聞問。
這次,算是潛水客幸運,但也算倒楣。漂流海中獲救,保住性命。魚獲被查,將被送辦。
全案,又牽扯出澎科大出船,給潛水客違法捕撈,嚴重傷害國立大學聲譽。
在大家都幫助潛水客違法,彼此一起違法,沒有得到好處,恐怕沒人相信。唯有海巡人員堅守法治,移送檢方查辦。
平平都是公務員,怎會差別那麼大?海巡值得肯定,真要給他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