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目前全國各縣市公立幼兒園廚工也都有類似情況,中央僅明訂非營利幼兒園廚工薪資支給標準,來源為家長與中央分攤,然而公立幼兒園廚工則由地方政府全額負擔;公立幼兒園廚工擁有中餐烹調丙級或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卻要忍受同工不同酬待遇,也難怪會造成廚工高離職率問題。
對此,教育處表示,本縣國、中、小學校大多數為小型學校,低於50人學校有37所,廚工每日工作時數約落在4至6小時(大型學校約7小時)且寒暑假不供餐,相關工作時數依實際工作情形由各校依照勞動基準法與廚工議定薪資並簽訂合約。
歐中慨表示,已於議會討論中再次強調,請教育處長必須深入了解,重視本縣所有國、中、小、幼兒園廚工的基本權益,針對不合理的地方進行檢討改善,統一規範合理的薪資制度,絕不讓廚工蒙受不平等待遇。